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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杭州市余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方案 |
【kongqiwuran】2019-3-10发表: 杭州市余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方案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根据《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杭政办函〔2019 杭州市余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方案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根据《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杭政办函〔2019〕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首要目标,着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加强对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特殊区域人群的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绿色、低碳出行,共同承担空气污染防治的社会责任。 (三)属地管理,应急联动。重污染天气应对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是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合力。 (四)加强监测,信息公开。健全和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强化实时监测,加强重要监测设施建设和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空气环境监测相关信息,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五)分级预警,按级管控。以市区为主要预警单元,按照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建立分级预警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实施有效预警。根据不同预警等级,采取不同程度的应急响应和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降低污染指数和污染程度。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政府成立余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局长。成员: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气象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区供电公司、各镇街(平台)等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 (二)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与区大气办合署办公),由区大气办主任(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承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服从指挥部统一部署,认真履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工作职责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详见附件。 三、应急响应 本方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气污染。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 根据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变更、解除等信息,我区及时采取相应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变更、解除等响应措施。 四、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测结果、空气污染程度、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黄色预警:经监测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经监测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经监测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五、响应措施 (一)分级响应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应对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应对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应对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二)具体响应措施 各镇街(平台)、区级有关部门应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等要求,落实具体、可行、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1.ⅲ级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以及特异体质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中小学、幼托机构暂停体育课、体育比赛、大课间活动等室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①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②提倡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③排污单位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对煤堆场、砂石堆场和施工工地等增加洒水降尘作业1次,增加道路洒水或保洁频次2次,减少道路扬尘(道路洒水在天气气温2度以下除外)。 ②所有汽修企业停止喷漆作业(使用水性油漆的喷漆工艺除外)。 ③列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相关企业实施应急减排措施。 2.ⅱ级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以及特异体质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中小学、幼托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必要时可停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运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①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较平日调高2—4摄氏度,冬季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 ②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③提倡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④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⑤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对煤堆场、砂石堆场和施工工地等增加洒水降尘作业1次,增加道路洒水或保洁频次2次,减少道路扬尘(道路洒水在天气气温2度以下除外)。 ②加大对燃煤锅炉、机动车、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③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停止土石方开挖和渣土运输,因工艺特殊性需不间断施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确保扬尘控制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备案后可进行有条件施工。 ④所有汽修企业停止喷漆作业。 ⑤按照要求限制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加强对上路行驶的冒黑(蓝)烟车辆、超标车辆及沿途撒漏的运输车辆等执法检查。 ⑥列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相关企业实施应急减排措施。 3.ⅰ级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及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以及特异体质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议停止举办大型露天活动。一般人群避免户外运动,户外活动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①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较平日调高2—4摄氏度,冬季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 ②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③提倡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④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⑤减少、停止使用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 ⑥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 ⑦在气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的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对煤堆场、砂石堆场和施工工地等增加洒水降尘作业1次,增加道路洒水或保洁频次2次,减少道路扬尘(道路洒水在天气气温2度以下除外)。 ②加大对燃煤锅炉、机动车、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③全区范围内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和建筑施工工程作业(不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除外),抢险作业及因特殊工艺需连续作业的工程,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备案后,在确保采取饱和洒水降尘措施的情况下有条件施工,并在连续作业结束后停止作业。 ④全区混凝土、砂浆搅拌站除供应抢险及特殊工艺工程外,限量生产。 ⑤所有汽修企业停止喷漆作业。 ⑥加强交通管制,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上路行驶的冒黑(蓝)烟、超标排放上路行驶等违法车辆。实施绕城内国iii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 ⑦列入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相关企业实施应急减排措施。 (三)响应级别调整 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实时监测的空气质量指数(aqi)的变化,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预警级别调整指令,及时提高或降低应急响应的级别,提高应急处置的针对性。 (四)信息公开 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大气污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注。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污染程度、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 六、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保障。各成员单位应明确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联络员,确保应急处置指令畅通。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能力,保证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能迅速启动并落实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区生态环境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应急监测和综合分析人才。 (二)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系统建设、运行和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各级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网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确保应急处置指令畅通。 (四)制度保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对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措施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对未按照规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责任。 (五)宣传保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区委宣传部要加强对新闻报道的统筹协调,加强舆论监督和导向管理。区级媒体要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信息,普及相关科普知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科学地应对大气重污染天气。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前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余政办〔2016〕62号)同时废止。 空气污染kongqiwuran相关"杭州市余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就介绍到这里,如果对于空气污染这方面有更多兴趣请多方了解,谢谢对空气污染kongqiwuran的支持,对于杭州市余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方案有建议可以及时向我们反馈。 瓷砖相关 空气能热水器 空气质量 空气污染 污染治理 污染源普查 污染产业 污染源 污染整治 ,本资讯的关键词:杭州市余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红色预警天气预警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空气污染空气质量生态环境大气污染污染防治201方案行动 (【kongqiwuran】更新:2019/3/10 21: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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